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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鐵形如城市地下空間的“骨架”,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組成部分。住建部近日發布《地鐵設計標準(征求意見稿)》,組織有關單位起草了國家標準的地鐵設計標準,并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明確,地鐵主體結構設計使用年限不應低于100年。此外,當地鐵采用高架或地面線路時,建筑結構形式和體量應與城市景觀和周圍環境相協調。
為統一地鐵設計技術標準,使地鐵工程達到功能合理、安全可靠、經濟適用、節能環保、技術先進的要求,征求意見稿提出,地鐵主體結構以及因結構損壞或大修對地鐵運營安全有嚴重影響的其他結構,設計使用年限不應低于100年。此外,地鐵線路應采用全封閉型專用路權系統模式,并組織列車高密度運行。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規定,在中心城區外有條件的地方,地鐵宜采用高架或地面線路。高架和地面的建筑結構形式和體量應與城市景觀和周圍環境相協調。當采用地面線路時,應避免其對城市的分割并應處理好與城市交通的連接問題。
在行車組織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當地鐵線路采用站站停模式不能滿足出行時間目標或競爭力不足時,可采用開行大站快車行車組織模式。同時,采用大站快車行車組織模式應滿足線路遠期高峰小時設計行車間隔不宜小于3分鐘。
據悉,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