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劇本殺”作為一種新興娛樂方式,受到不少年輕人的追捧,其中不乏未成年人。
今年3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文化和旅游局發布《關于做好全市劇本娛樂經營場所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強未成年人保護。
近日,《法治日報》記者走訪了部分“劇本殺”機構,通過采訪玩家、經營者、司法機關,對未成年人出入劇本娛樂經營場所情況進行了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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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潔(化名)是一名資深“劇本殺”玩家。她玩過的劇本類型很多,硬核推理、幽默搞笑、情感沉浸……劇情基本都是由一起死亡案件所引發。
小潔記得,有一次,她和朋友參與一場“劇本殺”游戲,文字描寫十分露骨,讓人很不舒服。當時還是和未成年人一起玩的,“大家一起閑聊時才知道對方還未成年,而當時選擇劇本時,店家并未詢問玩家年齡,介紹劇本時也未考慮內容是否適合未成年玩家。”
在小潔看來,部分劇本包含色情、暴力、血腥等內容,并不適合未成年人。一些“劇本殺”還會有工作人員現場表演暴力行兇的過程,恐怖主題還會拉滿氛圍。
汪先生曾在2019年至2020年與他人合伙經營一家“劇本殺”店。他告訴記者,劇本的質量參差不齊,甚至還有兇殺、強奸等犯罪情節,而未成年人參與“劇本殺”的情況并不少見,“經常有初中生、高中生組團來”。
汪先生說,當時“劇本殺”監管不明,做不做、怎么做未成年人的生意,全憑經營者的良心。
小潔和汪先生都認為,劇本娛樂本質上屬于社交游戲。汪先生說,大多數顧客參與到游戲中的目的之一就是結識更多朋友。“例如感情本,游戲中會組CP、扮情侶,對增進異性之間關系有一定的促進作用。游戲結束后,一些玩家會互加好友,也有發展為情侶的。”
其中的風險,很多人并未意識到:“劇本殺”有可能變成真的劇本“殺”。
今年2月,烏魯木齊市公安局米東區分局破獲一起詐騙案,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就相識于一場“劇本殺”游戲。
王某經常在米東區一家“劇本殺”店消費,熟知經營模式,在玩的過程中和被害人徐某認識。得知徐某為應屆畢業生后,王某利用大學生就業創業的心理,謊稱自己持有該游戲社股權,可將其中的10%低價轉讓給徐某。之后,王某以該游戲社“股東”身份與徐某簽訂《個人合伙份額轉讓協議》,并讓徐某繳納了2.5萬元股權轉讓費。
后來,徐某發覺不對,便向公安機關報警。目前,涉案損失已如數追回。
“我們審理過的案件中,就有未成年人在劇本娛樂經營場所受到侵害的。”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審判庭法官瓦熱思江告訴記者。
瓦熱思江認為,作為經營者,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禁止未成年人在規定以外的時間進入場所,對年齡存疑的顧客,要求對方出示身份證;學校方面,要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引導未成年人在劇本娛樂經營場所適度娛樂,同時保持警惕,不隨意結識陌生人;家長也要了解孩子的行程,切實履行好監護人職責。
2022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等5部門發布《關于加強劇本娛樂經營場所管理的通知》明確,劇本娛樂經營場所使用的劇本腳本應當設置適齡提示,標明適齡范圍;設置的場景不適宜未成年人的,應當在顯著位置予以提示,并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劇本娛樂經營場所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除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劇本娛樂經營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劇本娛樂活動。
2022年以來,新疆各級檢察機關對轄區劇本娛樂經營場所開展專項檢查,針對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長的安全隱患,督促相關部門依法整改。
近期,記者跟隨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公安分局友好南路派出所民警,對轄區部分劇本娛樂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時看到,經營者均已在入口處、劇本展架等顯著位置張貼了“除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寒暑假外,禁止接納未成年人”等提示語。在劇本展架上,經營者自行在劇本盒外粘貼了“18+”“18周歲以上”等適齡提示。
雖然“劇本殺”這一新興娛樂方式還存在一些問題,但其并非“洪水猛獸”。克拉瑪依市獨山子區人民法院將“劇本殺”與日常普法宣傳結合起來,創新打造“法治劇本殺”,通過寓教于樂的方式,讓參與者在游戲中學習法律知識,這一普法形式受到青少年的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