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新聞網南寧11月3日訊(記者 胡戴煒 實習生 林媛媛 通訊員 何正君 熊至娟)11月1日,“雙十一”購物節正式拉開帷幕,各大電商的促銷信息紛至沓來,消費者該如何辨別讓人眼花繚亂的促銷信息,維護自身權益呢?11月3日,記者從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市場監管部門已發布今年第11號消費提示,提醒廣大消費者選擇正規平臺,理性看待網紅、明星帶貨,切勿沖動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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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甄別商戶 選擇正規平臺
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盡量選擇信譽良好、知名度高、安全性強的網絡購物平臺或直播間下單,不要點擊陌生鏈接或登錄陌生網站購物,下單前應仔細了解主播推薦商品的來源、功能、質量和效果。
“大家通過微商、微信小程序等渠道購物時一定要特別謹慎,交易前要仔細核對‘微商’的營業資格信息、個人信息和產品信息,盡量不要在無第三方支付的平臺付款,以免遭受資金損失。”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投訴舉報指揮中心工作人員吳佳嶺表示。
認清商家“套路” 切勿沖動消費
同時,消費提示還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物前要理性面對“直播購物”“網紅帶貨”“明星帶貨”等銷售形式,列好清單,根據需要理性購買,不要受“特價”“秒殺”“限量”等營銷手段的影響,理性參與“返券、打折、贈送”等促銷活動,防止沖動消費,對買回來但不滿意的物品,合理利用“非現場購物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的法律規定,及時辦理退貨。
“雙‘十一’期間,很多商家紛紛推出各種促銷手段吸引消費者下單,促銷規則復雜繁多。消費者要學會甄別‘低價’是‘真優惠’,還是‘假套路’,以免落入消費陷阱。例如2021年11月10日,有消費者通過全國12315平臺反映,在某房地產開發商的微信小程序上參加‘南寧XX分享雙十一圍觀大牌好物帶回家’活動,稱邀請1111個好友圍觀助力活動可以換一輛電動車。在消費者拉了1111個好友圍觀活動后,當日下午4時許,收到短信稱,其數據異常,無法發放獎品電動車,并被取消兌獎活動資格。”吳佳嶺向記者透露道。
吳佳嶺還提醒,購買預售產品的,購買前要明確預售定金和尾款的支付時間、金額、商家的發貨時間、雙方的違約責任等條款,確認后再支付定金,并要在規定時間內結算尾款,以免造成個人損失。
依法維護權益 預防信息外泄
電子交易極易泄露個人信息,對此,消費提示提醒大家在消費過程中不要隨意登記身份信息,不輕易填寫詳細資料,對個人信息予以妥善保護或及時銷毀,不要隨意處置含有個人信息的快遞單據、交通票證和電子數據等。
“大家在購買商品時注意保存購物憑證,如促銷活動截圖、商家承諾截圖、與賣家的聊天記錄、購買記錄、快遞單號等,以備出現糾紛時有充足的證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例如2021年11月8日,有消費者通過網絡平臺購買一臺品牌手機,支付4069元,商家承諾手機保價‘雙十一’,但李先生在‘雙十一’時發現手機價格降為3969元,詢問客服被告知100元降價不在保價范圍內,無法退還。”吳佳嶺介紹道。
她還提示,大家一旦發生消費爭議,一定要及時與相關網絡交易平臺、商家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可向網絡經營者所在地或者第三方交易平臺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反映,也可以通過全國12315互聯網平臺在線投訴,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利。金額巨大涉嫌詐騙的,請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此外,許多消費者有在直播間或者網購平臺支付定金來預定商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正常情況下是無法單獨退定金。對此,吳佳嶺提醒,如果大家把尾款一起支付,在發貨之前選擇退貨,這樣是可以把定金和尾款一起返回到個人賬戶的,甚至收到貨后選擇七天無理由退貨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