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非全日制用工工資怎么算
非全日制用工工資=小時工資標準×實際工作小時數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且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并報勞動保障部備案。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測算方法為: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20.92÷8)×(1+單位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比例之和)〕×(1+浮動系數)。
二、非全日制用工必須交社會保險嗎
非全日制用工必須交社會保險。在非全日制用工勞動關系中,用人單位只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建立勞動關系的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義務。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被鑒定為傷殘5-10級的,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結算傷殘待遇及有關費用。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特點是
找法網提醒您,非全日制用工的特點如下:
1.勞動合同形式多樣。非全日制工用工可以訂立書面協議,也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2.允許多重勞動關系。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多重勞動關系是之一,也是國家極力推動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的目的之一。但《勞動合同法》又規定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限制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濫用訂約權。
3.合同解除限制少。非全日制用工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即合同解除的無因性、隨時性和對等性。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任何理由,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解除條件對當事人雙方是平等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享有同樣的權利,均可以五條件地隨時通知解除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