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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1月16日訊 1月15日,新疆銀保監局發布關于陳鵬任職資格的批復。批復顯示,核準其中石油專屬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任職資格。具體批復內容如下:
新疆銀保監局關于陳鵬任職資格的批復
新銀保監復〔2023〕10號
中石油專屬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中石油專屬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核準陳鵬總經理任職資格的請示》(財險公司〔2022〕141號)收悉。經審查,陳鵬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1年第6號)的有關要求,核準其中石油專屬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任職資格。
你公司應當自作出任命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我局報告。自收到本批復之日起2個月內未實際到任履職,且未提供正當理由,其任職資格自動失效。
新疆銀保監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