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一哥”中信證券(600030.SH、06030.HK)月內再因投行業務違規遭警示。
4月12日晚間,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稱“深交所”)發布《關于對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下稱“《監管函》”)稱,由于中信證券在擔任項目保薦人過程中,存在發表的核查意見不準確等四方面違規行為,決定對其采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具體而言,深交所指出,2021年6月30日,本所受理了中信證券推薦的陜西嘉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嘉禾生物”或“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經查明,中信證券存在四方面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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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對發行人境外存貨核查程序執行不到位,實際開展的核查工作與披露情況存在差異。”深交所進一步指出,“經檢查《發行保薦工作報告》和保薦工作底稿,中信證券對發行人存貨存在三方面核查工作不到位的情形:一是未充分關注發行人在途存貨存在的上述異常情形并進行審慎核查;二是對發行人境外存貨核查程序執行不到位;三是對發行人存貨跌價準備計提的核查程序執行不到位。”
深交所表示,二是未充分關注嘉禾生物境外銷售交易存在的異常情形并進行審慎核查。招股說明書(申報稿)顯示,報告期內,發行人境外銷售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超過70%。Yisheng Lin(以下簡稱Lin)為發行人美國全資孫公司EXCELSIOR NUTRITION INC.(下稱“4E”)的首席執行官、總裁及唯一董事。
“經檢查《發行保薦工作報告》和保薦工作底稿,中信證券未對Lin與主要客戶存在的特殊關系,以及4E向主要客戶銷售交易存在的異常情況保持充分關注并進行審慎核查。”深交所稱。
深交所指出,三是未充分關注發行人銷售、采購、研發相關內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環節,包括:發行人與銷售相關的內部控制存在缺失;發行人與采購相關的內部控制存在缺失;發行人與研發相關的內部控制存在缺失等。
“四是對發行人轉貸、與供應商異常資金往來等事項核查不到位,發表的核查意見不準確。”深交所進一步指出。
深交所表示,中信證券作為項目保薦人,承擔了對發行人經營狀況的盡職調查、申請文件的核查驗證等職責,但未按照《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準則》等執業規范的要求,對發行人境外存貨、境外銷售、內部控制等異常情形保持充分關注并進行審慎核查,發表的核查意見不準確。
“鑒于上述事實和情節,根據《審核規則》第七十二條、七十四條的有關規定,本所決定對中信證券采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深交所稱。
對于項目的兩名保薦代表人韓昆侖、段曄,深交所決定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深交所將通報證監會,記入誠信檔案,并向社會公開。
深交所強調,中信證券應當引以為戒,采取切實措施進行整改,對照相關問題進行內部追責,并自收到該決定書之日起二十個交易日內向深交所提交經保薦業務負責人簽字、加蓋公司公章的書面整改報告。
深交所官網資料顯示,嘉禾生物的創業板IPO于2021年6月30日被受理,保薦機構為中信證券,預計融資12億元。不過,在2021年7月28日被問詢后,嘉禾生物的IPO之路在2022年7月14日正式終止。
值得一提的是,這已是中信證券在4月第二次因投行業務被監管警示。
4月6日,西藏證監局發布公告稱,經查,中信證券作為西藏華鈺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鈺礦業”,601020)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項目保薦機構,在2017年至2018年6月持續督導工作中存在兩方面問題。
“一是對關聯方及關聯交易現場檢查不到位,未保持應有的職業審慎并開展審慎核查,未能督導發行人有效防止關聯方違規占用發行人資金。二是對銷售收入及主要客戶異常變化核查不充分,未采取充分的核查程序。”西藏證監局表示。
西藏證監局表示,中信證券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決定對中信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中信證券應引以為戒,認真查找和整改問題,建立健全投行業務內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規范,勤勉盡責,切實提升投行業務質量。
截至4月13日收盤,中信證券A股收報20.94元,跌1.87%;港股收報17.14港元,跌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