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鹿城區教育局召開招生工作會議,發布今年“幼升小”招生政策。記者獲悉,今年新居民隨遷子女入讀鹿城區公辦小學將更便利,父母一方持有在鹿城城區辦理的《浙江省居住證》即可報名。適齡兒童家長請于6月5日至7日,通過手機APP“浙里辦”(搜索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一件事聯辦”)進行網絡報名。
新居民隨遷子女這樣讀公辦
(資料圖)
今年新居民隨遷子女入讀鹿城區公辦小學將更便利。
非鹿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參加鹿城區新居民積分制管理,并符合“隨遷子女入學條件”的,可憑鹿城區新居民服務中心出具的“新居民入學資格認定卡”向指定公辦學校(報名點)(甌越小學丁字橋巷校區、翠微校區、府東校區,黃龍三小雙橋校區、雙嶼小學嵇師校區、東嶼小學、鞋都三小及部分村鎮小學)報名入學。“隨遷子女入學條件”具體要求為:父母一方需持有在鹿城城區辦理的《浙江省居住證》。
對于父母暫未取得居住證的隨遷子女,可結合居住登記、社保繳納等實際情況,分批分類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或有空余學額的公辦學校(含政府購買學位的民辦學校)就讀。
這些施教區對房屋產權有要求
廣場路小學、蒲鞋市小學、瓦市小學、城南小學、建設小學、水心小學、南浦小學、百里路小學等施教區內,房產建筑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20平方米以上,領取房屋產權證(包括新購房、買賣、析產、繼承等)須滿三年;建筑面積在20平方米以下的,在具備上述條件后,應同時向施教區學校提供適齡兒童自出生之日起的相關實際生活居住依據,如出生證、戶口簿等。
2015年4月1日及以后領取的溫州市實驗小學府東校區施教區房屋產權證,2017年7月10日及以后領取的溫州市南浦小學、溫州市瓦市小學瓦市校區、溫州市蒲鞋市小學龜湖校區施教區房屋產權證,2021年6月1日及以后領取、申請入讀溫州市市府路小學北校區的房屋產權證,以及2022年7月5日及以后領取的溫州市廣場路小學廣場路校區施教區房屋產權證,三年內僅供一戶(一對夫婦及其未婚子女計為一戶)家庭子女入學使用。
溫州市南浦小學、溫州市蒲鞋市小學龜湖校區、溫州市建設小學大南校區、溫州市瓦市小學瓦市校區、溫州市城南小學城南校區、溫州市百里路小學百里路校區等學校(校區)處于招生紅色預警狀態。
公民辦學校可兼報
適齡兒童可兼報公辦、民辦學校;選報民辦學校,最多2所且不得跨縣域兼報(市區范圍視為同一招生區域)。民辦學校報名人數未超出計劃數,一次性全部預錄取。超出計劃數的,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預錄取。因放棄或被取消錄取資格而空出的學位,按派位順序號從未被任何學校預錄取的學生中依次遞補。
適齡兒童如被2所民辦學校同時預錄取,需在規定時間內選擇一所學校進行繳費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的視同放棄預錄取。雙(多)胞胎適齡兒童參加同一所民辦學校電腦派位錄取時,如其中一位兒童被錄取,其他未被錄取的,家長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就讀同一學校,學校通過追加計劃錄取。
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將在系統中予以鎖定,不再參加后續任何學校、任何批次的錄取。被民辦學校預錄取后放棄,或者因弄虛作假被取消錄取資格的,不再參與民辦學校后續批次報名和錄取,按公辦學校招生細則降批次統籌安排入學。
原標題:鹿城區小學招生6月5日啟動網絡報名
記者潘舒暢